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把“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中的第一条,在各项“坚持”中处于统领地位。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也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新时代,要更加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认识“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的重要意义,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现实使命感,全面提高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质量,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一、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本质内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提升党建工作全面性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核心,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做出了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中央用一次全会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是完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需要,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是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需要。

        全面从严治党,不仅仅是反腐败,惩治腐败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是切入点,而不是全部。“全面”就是管全党、治全党,是面向全体党员、所有党组织,覆盖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当然重点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就是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治”就是各级党组织都要肩负起主体责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简单说:全面从严治党就是党的工作全范围、全领域、全过程的从严治理。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越来越严,任务也越来越艰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就是要把好政治方向,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以及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专职副书记的直接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及职能部门的具体责任,主动作为、全面推进,夯实基础、突出重点。

        二、深刻领会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本质和内涵,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治理体系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5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其中一条核心内容就是要明确党组织在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把党建总体要求写入企业章程,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国有企业落实的具体要求。从理论和政策层面解决了国有企业客观存在、发挥着作用的党组织在治理结构中却处于“隐形状态”、“游离”于企业组织结构图之外的现实问题。

        2016年10月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对国有企业要不要加强党的建设作出了坚定的回答,即“不仅要而且要把企业办好、要把党的建设搞好”。并提出,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总的要求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阐述了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的关系,明确提出“两个一以贯之”,强调在国有企业各个层面构建严密党建网络,分别承担同各自定位相适应的主体责任,为国有企业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指明了方向,是新时代做好国企党建工作的根本遵循。国企实践中既要准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完整内涵,更要解决“分别承担同各自定位相适应的主体责任”的具体形式和内容等问题。

        国有企业具有社会属性和经济属性,其经营活动既要体现社会价值,也要遵循市场规律。加强国企党的领导就是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改革发展稳定、生产经营管理等一切活动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在企业章程、企业战略、企业决策、企业经营、企业管理、企业文化、企业责任、企业改革等方方面面,都必须体现和贯彻党的领导。2018年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调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体现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上、体现在党委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上、体现在对下级组织和子公司的领导上。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建立健全母子公司管控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确保真正做到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董事会做决策,经营层抓落实。

        三、深刻领会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本质和内涵,不断提升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规范性

        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特征。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依法治国总目标,提出了“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的党建工作总体布局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2013年5月,中央批准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这对于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3年11月,《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出台,对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提出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要求、主要任务和落实要求,确定了一批党内法规重点制定项目。2018年2月,中央制定了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在修订党章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问责条例》,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次修订《纪律处分条例》等,这都是具有标志性、关键性、引领性的党内法规,形成了由党章和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构成的较为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加强依规治党、提高工作的规范性,不仅仅是建立完善制度,更要通过严格执行制度推动工作的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国有企业而言,必须结合实际工作,进一步加强思考和谋划,不断提高工作的实效性。要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系,抓好制度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不断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全面性和适用性,让制度能够出实招、办实事;要狠抓制度执行,在规范流程上下功夫,推动形成逻辑自洽的执行闭环,并对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使制度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养成依规办事的习惯,在学习领会上下功夫,在精准履职上求实效,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以支部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提升组织力为目标,推进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了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抓实基层支部”。北京市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最基层延伸,着力解决党支部“干什么”“什么时候干”“怎么干”“干成什么样”的问题,初步探索构建了“B+T+X”内容体系,形成了“一规一表一册一网”的“四个一”支撑载体,切实提高党支部建设的规范化水平。

        国有企业党委要把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以提升组织力为目标,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提升组织力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有力有效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职工群众、推动企业改革发展,是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具体体现。主要有三方面思考:

        一是强化政治功能,夯实思想基础。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活动的基本单元,是党的领导延伸到基层的重要载体,是整个党组织的“神经末梢”,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其中最重要的依托、最有力的抓手就在基层党支部。全面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必须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强化党支部作为政治组织的政治属性、政治功能,不断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基本制度,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安排支部学习和活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体党员,深入细致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将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组织周围,组织引领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把党的正确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是明确目标要求,全面提升质量。党建工作做实了就是生产力,做强了就是竞争力,做细了就是凝聚力。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最终目的是要通过规范化建设这个手段,把党建工作做实做细做强,把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落实在基层支部,切实提升党支部的影响力、凝聚力、动员力、执行力和锻造力,让基层支部真正成为战斗堡垒,使党建真正显示出引领和推动企业发展的功能和作用。

        三是创新融合途径,巩固实践基础。进一步探索党建工作责任制和生产经营责任制的有效联动,创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载体平台,推动企业改革发展与党的建设同频共振、相互促进。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鼓舞广大干部员工为企业发展做贡献的决心和斗志,推进党建工作接地气、有生气。坚持深入基层一线,探索党建与企业发展融合的有效路径方法,形成务实管用的对策措施。用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建工作成效,让两者相互补充、深入融合、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