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春节假期市民外出购物次数增多的特点,市城管执法局将调度部署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在2月份开展主题为“商超执法月”的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聚焦垃圾源头减量工作。”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温天武在2月2日召开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条例实施9个月以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立案查处涉及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35109起,房山区、石景山区、昌平区的人均立案处罚数排全市前列。

        “今年1月份,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餐饮执法月”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餐饮企业和宾馆饭店7.18万家,存在问题家数443起,存在问题率为0.62%,立案查处涉及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278起。”温天武介绍,从1月份的执法检查和处罚情况看,餐饮行业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环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未按规定设置、管护分类容器,未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未建立分类管理台账、制度,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等。表明部分餐饮单位和企业作为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还未完全到位。”

        2月份,城管执法部门将把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执法检查与疫情防控、节日保障工作相结合,“我们将重点检查各商场(购物广场)、便利店(超市)等经营场所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卖场区域、餐饮区域、办公区域等分区的垃圾桶设置情况,以及垃圾源头减量工作开展情况等。”温天武表示,城管执法部门将通过此次专项执法,进一步督促商超自觉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在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等环节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提示广大商场超市的经营者和管理者,要树立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按照法规进行垃圾分类,共同引领垃圾分类的“新时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