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5日,在2025年3·15案例发布暨新业态新模式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讨会上,《网络低价“银筷子”消费体验调查结果》发布。调查结果显示,网络低价“银筷子”“一眼假”现象普遍,消费者遇到消费欺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权时,绝大多数商家不执行“退一赔三”规定。
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联合消费者网等机构,针对部分网络平台开展了网络低价“银筷子”消费体验调查。本次体验调查共完成24个体验样本,体验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多个平台随机购买,每件单价在3.98元至95.48元之间不等。此次体验调查发现,本次随机选取的24个体验调查样本,全部在商品标题或宣传图片上标注了“纯银”字样。其中,有22个样品在商品标题上标注了“纯银”,有18个样品在宣传图片上标注了“纯银”;有7个样本标注了商品为镀银产品,有12个样本标注了商品为其他材质。此外,还有10个样本收货时发现商品夹带了疑似仿冒“证书”,有2个样本为其虚假宣传行为设置了免责声明。调查发现,部分商家宣传的“配证书”实为发送仿照证书纹样印刷的普通小卡片。在本次调查的24个样本中,有10个样本收到了商家仿照证书纹样印制的卡片。
针对本次体验调查涉及的23家低价销售银筷子的商家,体验人员以商家明知不是纯银材质而故意宣传“纯银”产品,主张商家构成消费欺诈,要求商家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只有1家店铺同意“退一赔三”。在另外22家店铺中,有11家店铺客服不回复消息;有8家店铺找各种理由推托,不明确回复是否“退一赔三”;有2家店铺明确拒绝承担“退一赔三”责任;还有1家店铺一直不发货。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销售商家明知其销售“银筷子”的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格,应该知道其不属于“纯银”产品,却故意在网络平台上宣称“纯银”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明显涉嫌构成消费欺诈,应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针对这种远低于市场价格的“纯银”筷子宣传,平台应当明知或应知其为虚假宣传,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却没有采取屏蔽虚假宣传或下架相关产品等措施,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消费者既可以向销售商家主张惩罚性赔偿,也可以向电商平台要求赔偿。
(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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