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新时代是干事创业的时代,国有企业党员干部作为排头兵、领头羊,更应该带头奔跑,激发新状态、提起精气神,勇做新时代的开创者、建设者,以奋发有为的状态、敢闯敢试的斗志、锐意进取的精神谋大事、干大事、成大事,当好新时代的答卷人。

         一、培养历练“育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不仅要有担当的宽肩膀,还得有成事的真本领。要通过教育培训提升干部主动担当的意识,增强干部善作善成的能力,锤炼干部顽强拼搏的本领。

        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激发干部担当作为,必须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国企党员干部学出更加坚定的信仰、更加纯粹的忠诚、更加牢固的担当。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二是加强专业素质培养。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企业重点产业领域,统筹推进不同层次、不同专业领域的科研技术、经营管理和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有计划安排能力实绩突出、有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人才承担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完善人才交流制度,加强跨企业、跨部门、跨岗位、跨专业挂职锻炼和轮岗交流,加大复合型人才选拔培养力度。

        三是加强基层实践锻炼。坚持“干部要从一线中来”,把基层工作经历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优先条件,鼓励优秀干部主动到重大项目、援藏援青、定点扶贫、创新领域、经营困难企业等一线实践锻炼、施展才能,让重大任务、改革前沿、艰苦地区、关键吃劲岗位成为优秀干部的“赛马场”,让干部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

         二、市场机制“用才”

        国有企业要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实施有利于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骨干人才的政策制度。

        一是健全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把组织配置的“严”与市场选择的“活”有机结合,既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把关作用,又从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属性出发,强化市场化选人用人。坚决破除论资排辈和隐性台阶,不拘一格选拔优秀人才。做好国企党外领导干部统一战线,在选人用人等方面统筹考虑党外领导干部使用。全面落实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强化契约目标科学性、挑战性和刚性考核与兑现。深化职业经理人制度创新,逐步完善市场化选聘、管理、退出机制,鼓励充分竞争类企业大力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

        二是畅通员工职业发展通道。打通企业内部管理、市场、研发等多类型员工晋升通道,建立形成多序列并行的晋升渠道。分类明确并优化员工市场化退出的标准和渠道,探索建立完善企业内部人才市场,用活各类人才。在国有企业大力推行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或不胜任退出制度,实现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对未完成约定目标,不胜任、不称职、不在状态的干部,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坚决予以调整。

        三是健全灵活高效收入分配机制。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薪酬分配体系,实行“一岗一薪、易岗易薪”,合理拉开收入差距,绩效薪酬分配应向核心关键管理岗位、一线关键苦脏险累岗位倾斜。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人才实行科技项目专项奖励、工资总额单列等特殊工资分配政策。坚持“英雄不论出处”,打破年龄、学历、职称限制,探索实施重大项目和科研课题“揭榜挂帅”机制,赋予项目总师和技术课题带头人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和资源调度权,激发科研管理人员干事创业热情。

         三、激励容错“留才”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北京市相继出台了关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等一系列新精神新要求新举措,形成了一整套科学合理、系统完备的激励保障和关心关怀制度体系。下一步,要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实施,为国有企业留住人才。

        一是持续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鼓励国有企业用好用足股权激励、分红激励、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政策,探索企业员工以科技成果出资入股,并适度放宽员工持股比例限制。鼓励竞争类国有企业以价值创造为导向,聚焦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建立超额利润分享机制。对从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企业,探索实施跟投机制,实现企业与人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是加快“容错纠错”落地实施。坚决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关于建立容错纠错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企业实施办法,由企业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落地实施。坚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建立以信任为基础的人才使用机制,正确对待人才在创新创造中的失误错误,允许试错、宽容失败,为年轻干部营造“愿承担、想尝试,想作为、敢作为”的工作氛围。对未取得预期成效但已尽到诚信和勤勉义务的,可以按照规定从轻或免予追究相关责任,在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等方面少受或不受影响。

        三是加快培育国有企业家。国有企业家是国有企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是市场经济中的关键和特殊人才,关乎企业未来。要加快探索建立有别于党政领导干部、更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的国有企业家培养、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国有企业家跨区域、跨层级、跨所有制企业交流,完善新时代国有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激励和表彰体系,充分激发国有企业家积极性。对经实践检验的优秀国有企业家,积极宣传其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营造尊崇创新创业、礼赞企业家精神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