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北京燃气集团收到2022年第一起公服用户偷盗燃气案件判决书,海淀区永定路某餐饮饭铺破坏燃气表具偷盗天然气案件正式宣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姚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2021年5月30日晚,北京燃气集团打盗办联合五分公司和分管所针对餐饮用户开展双休日联合稽查行动。行动前,在结合远传用气数据筛查分析的同时,由所、站进一步梳理用户使用燃气缴费、运维情况及具体位置,列出重点稽查对象名单。当晚18时,联合稽查队依照重点名单对海淀区永定路某餐饮饭铺开展稽查,经认真排查核对,发现燃气表遭到破坏,初步判断该用户存在偷盗燃气嫌疑。联合稽查队立即启动现场盗气工作预案,控制现场,并通知表厂到达现场做技术鉴定,经鉴定表具为人为破坏,随即启动“双报机制”并第一时间报案,属地永定路派出所第一时间出警,收集整理现场证据,并结合表厂现场技术鉴定,认定偷盗燃气行为。市公安局内部单位保卫局协助、协调、督办案件办理,当晚警方受案并立案。

        在警企三级对接机制、企业三级联查机制、现场盗气预案机制的共同作用下,案件有序推进,用时6个月完成了查处到宣判的全部流程。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18年北京燃气集团打击偷盗气攻坚行动开展以来,获得人民法院宣判的偷盗气案件31起,政企、警企的通力协作在全社会范围内对偷盗燃气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