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往往存在保养维护不及时、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运行安全风险高等多重隐患。目前,市交通委已经会同市网信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交管局、市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和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共同约谈多家在京运营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逾期未能整改到位的企业及其运营平台,或将面临行政罚款、扣留车辆、下架APP等多重处罚。

        此次被约谈的企业涉及考拉出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乾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筋斗云出行)、宁波小遛共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小遛共享)、武汉小象创意科技有限公司(芒果电单车)、北京蜜步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蜜蜂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骑士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投资人和控股方)等企业,违反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违规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且存在未按要求进行电动车登记、未能准确披露服务信息、未建立用户押金预付金专用账户、未按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提供信息等多项问题,涉嫌严重扰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市场秩序。

        《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和经营平台责任义务有明确规定,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及《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也明确了我市“不发展电动自行车租赁”的基本原则。此前,市交通委已针对多家企业的违规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

        交通部门表示,在京运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企业要严格遵守《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严禁违规投放、运营租赁电动自行车。执法部门将持续加强执法监管,坚决取缔非法运营行为。同时相关单位呼吁广大市民,为了保证人身安全和资金安全,切记不要使用任何品牌的共享电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