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以党内监督带动促进其他监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逐步形成了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包括各种监督形式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监督工作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进一步明确把“监督”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强调了监督体系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高度,对新时代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增强国企经济竞争力、创造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的要求,提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新表述,作出了国有资产监督体制的新部署。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北京市属一级特殊功能类、投资类国有独资公司,是北京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城市副中心建设平台,集团业务由单一的土地一级开发,发展成为主要有投资建设、产城融合、城市运营、资本运作四大板块相互融合、协同发展的业务体系,正是改革和发展展的关键期。建立与公司治理相适应、相匹配的监督体系,把监督工作深度融入公司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才能实现反腐效果和公司治理效果的双提升,才能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努力提高政治站位,自觉从国家治理的高度谋划监督工作,推动监督体系与公司治理体系的深度融合。监督是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权力健康正常运行的有力保障,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居于基础性、保障性地位。四中全会《决定》专设一部分对“坚持和完善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的运行和监督”作出部署,强调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并上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制度,上升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国有企业治理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纪检监察机关是企业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谋划监督工作、做好监督工作,就要站在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就要站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自身承担的政治使命和职责使命,准确把握监督工作与国家治理体系、公司治理体系的内在联系、逻辑关系,着力发挥监督工作的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自觉把监督工作融入到公司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当中,为公司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积极的贡献。

        不断加强党的领导,把监督组织架构深度融入公司治理体系,推动公司治理能力的提升。要充分发挥党在监督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充分发挥纪委监督的统领作用,在集团层面要做好顶层设计,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为抓手,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大任务来抓,真正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断推动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要把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监督重点,以责任落实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由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定期召集成员部门沟通情况,及时通报问题,协调相关部门相互支持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明确监督工作重点,厘清各成员单位职责,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内部职能监督作用,有效推动“大监督”工作格局的形成,实现纪检监察机构对公司治理的“再管理”和“再监督”;健全纪检监察机构职能及内设部门监督职能,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内设各室的职能作用;构建“大纪检”格局,整合发挥好集团和二级纪检监察力量,构建大纪检监察人才队伍,为做好“协同监督”奠定坚实基础。

        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高质量发展,夯实监督基础工作,促进公司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为加强对基层纪检工作的领导,着力解决基层纪委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制定完善了《北投集团二级纪检机构工作暂行办法》《北投集团二级纪检机构负责人履职情况考核评价办法》《北投集团关于加强二级纪检机构请示报告工作的办法》,强化对二级机构纪检工作的监督、指导与考核,严格规范二级机构纪检工作的开展,解决同级监督不规范、不到位问题;建立监督工作清单、重要事项报告清单、政治生态研判清单,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具体、重点明确、履责有依,对照清单开展监督等工作,重点解决“谁来干、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建立监督工作台账,综合信访举报、线索处置、日常监督以及巡察、审计等部门发现问题情况,做到监管信息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定期分析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及时向集团党委汇报;建立公车管理数据库,掌握全集团公车、加油卡、ETC卡基本数据,按季度汇总公车运行及发现的问题,以动态的管理推动工作的规范化开展;健全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化难为易,化繁为简,重新设计档案内容,重新界定建档对象,及时记录接受教育及其他违法违纪等情况,发挥廉政档案应有的效用,让警醒和制约无处不在;重新梳理重要环节、重要岗位、重点人员风险点,让风险更加清晰,让落实监督责任的针对性更加精准,让落实监督责任的举措更加具体;把企业廉洁从业教育活动与企业的实际紧密结合,开展廉洁文化、廉洁从业教育,在企业人员集中醒目地段、重点教育对象的工作岗位及与供应交接等相关场所,建立廉洁文化标识标语、廉政建设专栏、廉洁从业承诺书等,展示廉洁从业理念,形成视觉冲击力,着力构建“干净做事、清白做人”的廉政理念。

        注重创新监督方式,把精准监督深度融入公司治理体系,推动公司治理效能的持续提升。梳理自我监督的典型,根据集团各业务板块不同特点,有针对性研究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每个板块确定一至两个最有代表性的二级试点单位,对有审批权、人事权和资金分配权等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及重点人员开展风险点排查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深入研究论证,积极总结工作成效及做法,成熟后在各业务板块进行推广应用,破解监督的难题;做好靠前监督,通过列席党委会,查看工作报告,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让监督“关口前移”,对被监督单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等方面进行“嵌入式”监督,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通过成果共享,实施精准监督,加强与巡察、法务、审计、财务、人力等部门的工作衔接与配合,着重了解和运用相关部门日常监督的成果,为精准监督提供第一手资料;强化事后整改监督,加大巡察和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督促建立动态更新的整改台账,坚决做到发现的问题不抓到底不放手,不改到位不收兵;备好“监督课”,重点了解二级公司政治生态建设情况,主要负责人作用发挥情况,经营生产情况,党组织作用发挥情况等,做到问题清、情况明,不做无准备的监督;在做好日常监督的基础之上,重点抓好项目招投标、选人用人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廉洁风险较大领域的监督检查;借助好监督“外力”,做好与总包方、监理方的协作,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的作用,从外部及时了解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被监督单位属地纪委监委、检察院、法院等机关的监督配合,及时沟通工作开展情况,争取工作指导和支持。

        强化系统联动上下贯通,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专责监督的整体效果。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改革后,集团纪检监察机构设立了综合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增加了编制,又赋予了国家监察职能,监督力量显著加强。我们强调执纪审查以集团纪委专员办为主,基层纪委做好配合工作;集团监督检查室下沉一级,建立联系企业制度,参加企业涉及“三重一大”的重要会议,从决策源头加强监督;针对巡视、巡察、审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和“四种形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不断提升企业治理水平;要强化基层纪检机构的报告职责,充分发挥其近距离探头作用,及时掌握企业的廉政动态,避免企业出现大的腐败风险。

        从严从实,把纪律监督深度融入公司治理体系,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按照市纪委监委《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加强四个监督协调衔接 高质量推动监督工作的意见》,从严从实强化纪律监督;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这一根本属性,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针对“七个有之”,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等问题;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坚持以查促改、以查促建,督促各级党组织坚定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强化党内政治生活监督,督促领导干部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完善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有针对性地检查被监督单位基层党组织严肃党内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坚定不移纠“四风”,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贯彻落实办法,深挖细查“四风”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对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完善领导干部插手特殊资源禁止性规定等;不断强化纪律建设,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和全方位管理,增强对职业道德和廉洁从业的约束,打造廉洁型领导班子及员工队伍;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个,在抓好重点监督的同时,要严肃执纪问责,是及时有效地纠正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促进监督成果的转化,促进问题的整改,倒逼管党治党责任的落实。

        总之,国有企业的监督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作,是企业治理的重要环节,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主导和统领作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监督的专业优势,充分融入企业的中心工作,才能有的放矢,不断促进企业治理效能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