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障房中心于2019年设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并积极推进法务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组建了法务中心,定位为专司法律事务的机构,于2020年将法务中心调整为事业部建制,并进一步将法务中心职能优化为统筹法律事务、内控建设及合规管理工作。为更好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管理质效,协同推进相关工作开展,几年来,保障房中心进行了深入探索和实践,形成了法律、合规、内控“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法律的价值创造功能也逐渐凸显。

        一是以服务保障市场化转型为目标,扎实推进法律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法律服务共享方式,建立分层次的法律管理服务模式。对于重要业务领域创新、重大经营项目、重要疑难法律问题,进一步加大与各业务单位融合力度,全面建立会商机制,包括每周一次协同常法顾问单位开展定期会商和紧急事项临时会商;对于日常性经营管理业务,加大供给性保障支持,持续推进法律审核工作继续100%覆盖保障房中心重大决策、规章制度及合同,并贯穿重大经营活动从动议到实施的各个环节,做到应审尽审,同时根据不同板块建立合同文本库、法律法规库、案例库;外部组建专业律师团队和专家团队,内部组建子公司总法律顾问团队和公司律师团队,建立内外结合的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库。

        其中,子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既是全面落实市国资委持续深化总法律顾问制度的部署要求,更是集团法律组织体系的重新整合。保障房中心为正确处理好对子公司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根据市国资委法治建设考核要求,优化了法律服务共享方式,由保障房中心法务中心整体嵌入调整为向子公司派驻总法律顾问。实施路径为以需求为立足点,以发挥总法律顾问资源最大效能为目标,创新设立了“集团统管、区域组合、边界突破”的“一托二”模式,总法律顾问前期由保障房中心统一招聘、培训,根据子公司需求统一调配,共同管理及评议考核,确保制度机制的实效性。通过此项探索与创新,保障房中心法律管理实现了既尊重子公司法人独立人格、确保权责清晰,又实现了寓管理于服务,并充分扛起国资监管责任,扎扎实实推进法律服务共享。

        二是以强化节点管控为重点,扎实推进内控体系建设。保障房中心始终高度重视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及时跟进外部监管和风险管理要求,及时嵌入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及业务流程。经过2021年和2022年两年时间,保障房中心对内控体系进行了全面优化提升。为强化节点管控,2023年,在前期优化提升的基础上,再一次对现有流程全面梳理分析,一一对照分析过往发生的风险案例,按照分类管理思路,逐一研究,尤其对涉及投融资业务决策风险,研究制定了投融资事项议题申报单,明确在开展各类型投融资业务前需开展风险研判的事项,以及报会必备的要件材料,有效提高内控刚性约束效能。

        三是以建立全员合规责任制为基础,扎实推进全面合规风险管理。经过一年时间,在保障房中心上下共同努力下,合规管理体系二期建设顺利完成,全面建立了以制度体系、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为支撑的合规管理体系。制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合规管理建设总体规划》《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合规委员会议事规则》《合规行为准则》《岗位职责清单》《法律法规库》等制度体系成果文件。目前,合规管理要求也已向子公司有序延伸,以系统内10家平台公司为试点,与集团二期建设工作同步,启动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截至年底,二级子企业合规管理覆盖率超60%。合规管理在全集团形成了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的生动局面。

        四是“三位一体”协同机制初步构建。一年来,保障房中心持续探索构建法律、合规、内控“三位一体”协同运作管理机制。为了将合规责任压实在内控流程,认真学习借鉴优秀企业的先进经验,创新开展一系列工作。比如,参照央企的经验,在内控流程中的重要审批流程内设置了专门的“合规/不合规”审批确认内容;参照最高院案例大讲坛选取的关于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结合刑事合规方面的生效判例,第一时间制定颁布新版《廉政协议》范本合同,在与保障房中心有业务合作的市属国企中率先引入廉政违约条款,适用所有保障房中心具有给付义务的合同;结合部分市属国企先进经验,开展内控、合规融合建设,拟推出2023版《内控-合规手册》。通过宏观微观不同维度的工作开展,实现了管理制度与工作标准有效统一,工作机构与人才队伍有效融合,工作机制与工作部署有效衔接,法律、合规、内控“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正在逐步形成,风险管控效能不断优化。

        后续,保障房中心法律管理将继续以服务保障市场化转型为目标,把对标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瞄准世界一流企业和行业先进企业,把体系能力建设作为重点任务和关键内容,结合市国资委要求,依法落实国资监管职能,找准短板弱项,持续将法律创造价值理念有效融入现代企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