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的二十大通过的党章赋予纪委协助党委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在市纪委市监委和企业党委的领导下,京投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着力推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战略思想在京投公司贯彻落地,不断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监督力量整合、工作融合,更好发挥监督体系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监督的治理效能。

         一、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实践做法

        一是构建党委统筹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各类监督力量衔接配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京投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构建完善的内部监督体系,早在2020年,以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工作小组,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办法(试行)》,前后召开多次工作会,提出监督“一盘棋”的思路,探索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比如由纪委牵头,其他职能部门开展私车公养专项治理、节日节点联合检查等,初步建立了大监督工作格局。2021年11月,根据市国资委印发的有关文件精神,京投公司党委研究制定《关于京投公司构建“六位一体”监督协同机制的实施意见》并同步制定了《“六位一体”监督协同机制建设推进小组议事规则》,明确打造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出资人监督、审计监督、职工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协同监督机制,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贯通协同全过程。京投公司党委书记出席相关工作会议,提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强化各类监督协同合作的工作要求,并提议由公司纪委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情况。此后,在党委的领导下,公司纪委持续优化工作模式,将“六位一体”监督协同机制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小组机制合并,对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提出明确要求,健全完善沟通协调、协作配合、力量整合、信息互通等工作机制,完善形成了党委统筹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各类监督力量衔接配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

        二是深化信息沟通、措施配合、线索移送、成果共享的机制。在信息沟通和成果共享方面建立了较为顺畅充分的机制。京投公司纪委每半年召集会议,各单位通报上一次会议监督工作情况,汇报下一阶段监督重点,研究需要解决的重大困难和问题。公司纪监部门向法律合规部等8个部门发函,列明信息沟通的事项,细化信息沟通清单,明确相关单位应向纪监部门报送的材料,比如安全监督部须及时报告发生事故的情况,法律合规部定期报送内控风险报告等。初步建立了线索移送的机制。目前,党委组织部、党委巡察办在收到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的问题线索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给纪监部门,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按程序反馈。建立了监督检查各方协调配合机制。各成员单位协同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协同监督的频次大幅增加。如,党委组织部组织开展的全面从严治党年度检查考核、党委巡察办组织开展的内部巡察、审计事务部组织开展的对副中心和轨道运营公司跟踪审计、法律合规部组织开展的内控专项检查等,这些一年一度的重大检查均由多个成员单位协同配合,共同参与;不同成员单位间小范围联合组织开展了多个专项监督或专项治理工作,比如“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市重大工程的专项监督、市委巡视整改的专项监督、公司党委巡察整改监督检查、轨道交通资产管理的专项监督、选人用人的专项整治、离职公职人员违法问题专项整治、保密工作监督等。再如,在日常监督中已形成联合监督的常态化机制,像疫情防控、接诉即办、安全生产和防汛、节日节点的“四风”检查,多为纪委带头,联合职能部门一并开展监督,一次合并检查多个事项。总的来看,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的模式提高了监督的专业性,织密了监督网络,既做到了各司其职,又多方协调联动;既增强了监督合力,又切实减少了基层迎检负担,取得了初步成效。

        三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京投公司纪委主动发挥协助引导推动职能,主动加强与党委巡察办、审计、财务、法务、安全监督等部门沟通对接,协调各方力量,推动实现监督职能、人员力量、措施手段等优势互补。同时强调各监督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注重相互支持、加强配合,推动贯通协同不断取得新成效。如,在开展市重点工程项目政治监督过程中,围绕工程进度、投资进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等7类监督重点,与融资计划部(投资计划管理部门)保持信息沟通,随时掌握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与安全监督部组成联合监督组,借助安全监督部门的专业知识,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中着力发现问题,形成监督合力;比如在违规公款吃喝专项整治中,与公司办公室(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一起研究违规公款吃喝的具体表现,找准监督协同发力的着力点;再比如法律合规部在开展风险防控体系监督检查时,邀请纪监部门、审计部等共同开展现场检查,既强化沟通、密切协作,又积极配合对方履行监督职责。

         二、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中遇到的问题

        2022年10月,市纪委市监委印发《关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为企业内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提供重要遵循。通过对标上级制度及走访调研发现,当前京投公司纪检监察监督同其他监督主体贯通协同还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基层监督主体主动监督意识不足。个别基层单位习惯于以纪检监察的专责监督代替自身的主体监督,主动开展监督的意识不够。

        二是纪检监察部门发挥作用不够。有的基层纪委主动对接其他职能部门的意识不够,监督过程习惯单打独斗;有的纪委统筹协调的意识不够,虽然建立了会商机制,但相关方仍然发生重复监督的现象,纪委协助引导推动功能发挥不明显。

        三是配套制度体系尚不健全。虽然京投公司已经初步制定了“六位一体”和党风廉政建设协调小组制度,实践中也探索了不少做法,但是衔接过程中有的单位对需要沟通的信息仍落实不到位。因此监督主体之间哪些需要衔接、与谁衔接、怎么衔接,哪些成果可以纳入共享范围,这些还需要通过清单化的方式明确下来,贯通融合的具体内容、措施、做法还需要进一步通过制度固化。

        四是案件线索相互移送的机制不健全。企业内部审计、财务部门向纪监部门移送线索的具体标准和操作程序还不够明确,尚未探索形成对重大疑难案件商请协作配合的形式。

        五是信息化手段不足。目前信息共享还不能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手段,缺少数据共享创新性的手段方式。

         三、加大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力度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将党的领导内嵌入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党内监督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通过创新体制机制,统筹用好企业内部监督力量,推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企业内部落实落地,实现监督程序契合、工作融合、力量整合。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通协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建立学习交流制度,通过座谈研讨、基层调研、联合监督、参加培训等方式,重点学习党中央关于加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部署要求,相互学习交流借鉴监督方式,熟悉了解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做到既精于本职工作又熟悉其他监督。各类监督主体必须提高政治站位,站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高度,牢固树立履职意识和大监督、大协同的意识,树立促进监督贯通协同是优化内控体系、防范化解企业风险的重要途径的意识,要积极推动“要我监督”向“我要监督”的观念转变,努力培育高效监督合力的文化氛围。

        二是优化组织机构,强化贯通协同的组织领导。进一步优化大监督组织格局,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委协助推动落实、党政齐抓共管、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听取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加强统筹协调;纪委主抓牵头落实,组织协调贯通协同的日常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各类监督主体要依据各自职责定位,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各自领域的监督重点和方式,制订好监督计划,将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等工作渗透到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风险防控,发现管理漏洞,督促整改落实,形成工作闭环。

        三是落实监督责任,注重发挥纪委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京投公司纪委切实履行牵头组织的责任,充分运用“六位一体”和党风廉政建设协调小组等载体,通过健全各类贯通协同机制,强化各职能部门相互通报情况、移交问题、监督措施配合、实现成果共享。要落实“三转”要求,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能,既要督促被监督单位履行好主体责任,也要积极调动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监管职责。在牵头协调职能部门监督工作中,力戒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督办不包办,依靠不依赖,参与不干预,放手不撒手。

        四是健全制度机制,夯实贯通协同的制度基础。以联合发文形式出台纪检监察监督同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制度性文件。探索提出各类监督协同贯通的工作原则、责任分工、配合机制等。尤其是健全联席会商、日常沟通联络、监督力量整合、线索相互移送等机制,将监督计划制定、情况通报、重大事项研究、问题线索移送、监督后成果共享等方式用制度固化下来,为推进公司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奠定制度支撑。

        五是强化素质能力,促进各类监督力量专业提升。持续提升监督力量队伍建设,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过硬队伍。相关监督职能部门在开展业务培训时,可邀请其他监督部门进行授课,推动业务深度融合贯通。监督部门自身要接受严格约束和监督,完善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持续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确保有效履行职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