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纪审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核心职责,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意义重大。党的十九大以来,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特别是随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入实施,向国有企业派驻监察专员,成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纪委合署办公,并授予监察权,加快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新体制的治理效能。惩是为了治,治标更要治本。“不敢腐”作为一体推进的重要环节,通过有效震慑,与“不能腐”“不想腐”协同发挥作用,最终实现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充分显现,不能腐的笼子更加紧密,不想腐的堤坝初步构筑,实现标本兼治综合效果。作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坚持把执纪审查工作作为一项严肃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坚持将行业典型违纪违法行为、国有资产损失、巡视巡察反馈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作为重点内容,在做实做好关键环节的工作上,勇于开拓创新,积极实践探索,促使执纪审查工作质量和效果实现新突破。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下,始终坚持强化责任担当、聚焦关键环节,多措并举提升执纪审查工作质效。

        一、切实履行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的领导职责

        提升领导力既是讲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执纪审查工作的基本前提。强化本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把坚持线索处置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摆在突出位置。针对企业管理层级多、问题线索多、基层办案力量弱的实际,坚持以加强对全系统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的领导为抓手,采取直办、组团办、集中突破后交办、督办多种方式,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和办案力度,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执纪审查工作中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注重要工程、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紧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内外勾结利益输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资产损失、党员干部失职失责等问题线索,真查真办、严查严办,重点突出对领导干部、分支机构负责人、项目经理等二级企业中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涉及资金资产损失、项目亏损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查处。旨在通过加强执纪审查领导,强化企业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政治导向。

        二、注重资源聚焦实行体系攻坚

        体系远比个体和单元更有力量。为了充分发挥系统资源优势,建立执纪审查人才库,通过“以案代训”“以干代训”等方式强化系统执纪审查能力建设,从各级纪委专职纪检干部中筛选出有办案经验的纪委书记、副书记及骨干人员进入入库团队,并根据纪检干部的能力和业务素质调整和完善人才库资源。通过结合纪检干部的专业特长和办案经验及问题线索和案件的具体情况,组成初核、执纪审查组,每个小组都有本级纪委成员牵头组织协调,负责整体协调并对方案制定、重点环节、线索把握和突破、谈话方式技巧和审查调查安全、定性量纪关键环节进行集体会商和审核把关,确保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质量。通过两级协同联合办案,重要环节关口把关,有效提升问题线索和案件办理质量。

        三、加强对基层纪委的政策和业务指导

        基层纪委执纪审查工作是制约提升系统执纪审查工作质效的瓶颈,必须高度重视。实践中,通过对基层纪委超过超长期未结重要问题线索和案件定期进行督办,跟踪办理过程进展;逐个听取拟立案件初核报告、已立案件审查报告,进行两级、三级甚至四级会商,讨论、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和要求,加强对基层纪委的会商指导,有力加强对执纪审查实战工作的分类指导。聚焦短板,结合国际业务、工程结算、职称造假、物资处置、其他违法行为取证和定性量纪,开展分享、答疑、讨论等方式的培训,着力提高基层纪检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执纪审查能力。通过业务培训,强化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理论武装,进而更好指导实践。

        四、寻求上级纪委监委对执纪审查工作的指导和帮助

        做好执纪审查工作,特别是查办重要复杂问题线索和案件,离不开上级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及咨询请教重要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办工作,请求措施支持并汇报和接受执纪审查业务指导。在涉及资金资产损失、企业重大风险、金融诈骗案件以及涉嫌职务犯罪等影响企业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线索和案件调查处置上,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争取上级纪委监委给予持续、直接、具体的支持和帮助,也为有效提高企业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审查调查工作的质量更好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通过上级纪委监委的帮助和支持,能够有效促进重要复杂问题线索和案件实现重点突破。

        五、做好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指导原则,始终牢固树立“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理念,着力深化“惩”是为治的思想认识,在执纪审查过程中,将做好审查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强化惩治与教育相结合,达到教育人、帮助人、挽救人、转化人的目的。纪检监察组织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必须充分运用执纪审查成果。通过协助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严重违纪违法、“四风”问题、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为重点,用好案例“活教材”,在思想教育中强化教育,对管理人员坚持“培训必讲廉洁课”,在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上点人点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深入研究身边案、典型案等腐败问题潜伏规律和案发规律,总结失职失责共性问题和高风险问题,针对关键业务系统、党支部书记、处级领导干部、党委书记分类施教、说纪释法,督促管理人员忠诚履职、各级领导人员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确保高风险警示教育全覆盖,将评价教育作为关口前移警示教育的经常性措施。强化一案一剖析制度,研究案件暴露出的责任落实、制度建设、工作作风等突出问题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症下药,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督建议书,要求业务系统和案发单位自查自纠、完善制度、强化执行,加强监督。坚持不懈追缴违规违纪违法犯罪涉案款物,按照专人负责、过程督办的方式,一条线开展追缴工作,效果显著,积极挽回企业经济损失,强化不敢腐的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