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这不仅关系到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乔晓玲调研发现,我国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还有一些尚待改进和完善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有待完善,系统性与规范性亟需加强。同时,相关政府部门间的相互协同,互联互通有待进一步加强。追溯实施主体主要依托地方政府和少数重点龙头企业,大多数肉类生产经营主体并未参与追溯体系建设。此外,对肉类食品包装缺乏必要规范,肉类食品包装是实施追溯的必要条件。据相关统计,有包装的肉类食品约占肉类供应总量的45%左右。消费者难以从未包装的商品上获取相关的追溯信息。

        对此,乔晓玲建议进一步加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高肉类食品安全水平。

        开展畜禽产品追溯的立法建设,要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出发,围绕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追溯控制,不断完善各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订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细化畜禽产品追溯管理、建设和市场准入机制。同时依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肉类追溯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肉类食品包装上市,确保全程追溯有效和肉类食品安全。

        加强顶层设计,从国家层面统一规划和设计,搭建统一信息平台,完善追溯技术的支撑标准体系。根据追溯体系建设的技术和管理要求,建立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标准相互衔接与补充的畜禽产品追溯标准体系,制定和实施共性关键技术标准,实现产品追溯的互联互通。针对畜禽产品和影响质量安全的主要环节,设计简便适用、易于操作的追溯规程和方法。

        强化监督管理,落实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制度,以责任主体和产品流向管理为核心,推动上下游企业扫码交易,健全追溯管理奖惩机制。由于肉类大部分是跨省区调运,以销区城市为主体建设追溯平台很难溯及外埠产地源头。应改变依托地方政府构建追溯平台的基本思路,改由市场监管部门监督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推进肉类食品追溯体系建设。

        建立科学的监督管理手段,促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保障追溯信息的真实性。追溯体系建设的关键是保障追溯链的连续性和追溯信息的真实性,需要不断研发对关键溯源指标信息如原产地、品种、种类等鉴别与确证技术,加强对溯源信息的监督与管理,并不断改进和完善食品企业的诚信制度建设,防止追溯信息虚假和篡改现象,提高追溯信息的可信度。

        社会共治,促进肉类追溯信息“互联互通、共建共享”。针对肉类产业链长的特点,其追溯应从农业生产资料(饲料、兽药等)开始,到食用农产品(活畜、活禽),再到食品(生鲜肉、肉制品),覆盖生产供应的全过程。各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组织应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社会共治的规定,遵循协调、开放、共享的原则,建立“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追溯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和工作机制,保障肉类食品追溯体系的有效运行。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认知度。政府应该通过媒体发布客观的食品安全信息,及时通报和宣传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及应用现状,提高消费者对可追溯食品的认知水平和关注程度,扩大可追溯食品的市场需求,以此降低企业的成本压力,促进更多的企业积极建立食品追溯体系。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监管、企业诚信、消费者认可三方共同推进。随着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和集约化速度加快以及物联网、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中国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将会走上一个新的台阶。”乔晓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