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纵深推进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纪检监察机构担负着重要的政治职责。面对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通过有效手段加以解决,才能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

  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关键制度安排。新时代国有企业肩负着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的战略使命,纪检监察机构通过政治监督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经营管理各环节,有效防范化解国有企业弱化党的领导、偏离国家战略定位的系统性风险,为国有企业在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保持正确政治方向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纪检监察体系嵌入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微观经济组织的具体实践。通过构建与现代企业制度相衔接的监督机制,将反腐败防线前移,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协调运转的治理闭环,是落实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方略的关键支撑,充分彰显了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改革逻辑。

  在深化国企改革的进程中,纪检监察工作更承担着护航高质量发展的时代使命。通过构建全过程监督链条,既为改革举措落地扫清障碍,又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构筑纪律屏障。特别是在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中,通过精准监督确保改革不偏离正确轨道,既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又激发领导干部干劲和创新活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制度规范不断完善,机构队伍不断充实,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忠诚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赋予的权力和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正风肃纪反腐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面对新的形势任务,在不同范围不同层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有的国有企业纪检机构对于政治监督内涵认识不够深刻,缺乏敏感性和具体抓手,导致一定程度的虚化、泛化情况,难以有效透过具体业务问题发现背后的政治问题。

  二是有的国有企业纪检机构对于“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把握还不够精准,不能很好厘清主责监督和专责监督的关系,还存在监督内容“面面俱到”甚至是纪检人员直接参与监督招标采购过程的情况。

  三是有的国有企业纪检机构对于纪检工作如何与企业经营发展中心任务有效融合思考谋划不深,重事后惩处,轻事前提醒、事中监督。对于通过线索案件查办,推动相关领域举一反三、堵塞漏洞、系统施治方面的作用发挥还不明显。

  四是有的国有企业纪检机构自身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纪检干部监督发现深层次问题的能力水平不足,执纪办案经验欠缺,斗争意识和斗争本领不强。

   三、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路和举措

  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正风肃纪反腐能力。作为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应找准职责定位,以“三化”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提升自身能力和水平,同时正确处理好五个方面关系,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能。

  一是处理好政治监督与日常监督的关系。要始终坚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国有企业纪检干部不能因为身在经济领域、处在生产和经营管理一线,就模糊了政治观念、淡化了政治意识、弱化了政治责任。而是要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把“两个维护”是否落实到位作为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通过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方式看国企党建和经营管理是否偏离党中央和上级的决策部署。要善于把政治监督融入日常监督中,同时要把握日常监督重点,紧盯“一把手”和“关键少数”权力运行,紧盯企业实际和经营中的重点领域和风险环节,有的放矢地开展好监督工作。

  二是处理好主责监督与专责监督的关系。纪委的监督是全面监督而不是全部监督,不能用纪委的专责监督替代党委的监督责任,监督过程中首先要看的是主责监督是否到位,要不断压实党组织的管党治党责任。当前,国有企业内部还包括巡察、审计、内控、合规等监督以及各方面的业务监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主动融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大监督格局之中,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推动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只有这样才能集中精力,提升监督质效。同时,对于纪检监察机构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还要利用内部监督联动机制,及时反馈给主责部门,作为主责部门改进提升管理效能的基础。

  三是处理好纪检工作与经营发展中心任务的关系。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要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个大局就是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要善于将纪检监察工作渗透到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之中。要紧紧围绕企业重大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并购、大额资金使用、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等方面选准监督的切入点,通过监督把党委、经营班子的决策意图一贯到底。要逐步推进由事后检查向事前、事中预防监督转变,力求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及时纠正纠偏,保证国有企业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进行。这就要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在工作中要找准切入点和落脚点,不仅要会“踩刹车”也要会“给油门”,既要敢于说“不”更要善于说“行”。

  四是处理好“治当下”和“管长远”的关系。要着力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坚持把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起来。针对查处过的问题还在不同企业和人员身上发生的情况,要从政治生态上加强分析研判,解决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注重发现和纠治案件背后可能存在的管理漏洞、制度空隙、责任缺位等深层次问题,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和提示函,盯好问题整改,真正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另一方面,要树牢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理念,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经常性地审视制度的笼子是否扎得结实,是否真正管用好用,推动形成长效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框架内运行。

  五是处理好严管和厚爱的关系。维护党的纪律必须要“铁面无私”,要强化纪律约束,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特别是对于谋取个人私利、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与此同时,纪检监察干部也应常怀“医者仁心”,让监督执纪工作更有温度。对身边同志早打招呼早提醒,做好思想工作,当好“婆婆嘴”。在案件查办工作中规范精准运用好“三个区分开来”,充分保护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为创新者鼓劲,积极营造清正廉洁、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砥砺过硬的政治品格,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锤炼过硬的斗争本领,优化纪检监察干部的选育管用,深化考核评价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锻造过硬的纪律作风,弘扬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带头遵规守纪,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为护航新时代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