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城建二公司党政、工会、行政保卫等部门多人联手齐心协力为女职工田丽萍解决了间隔27年的一桩揪心的难事儿,领到了红彤彤的住宅不动产权证,一桩揪心的愁事变成了握在手掌上实实在在的喜事儿,田丽萍家人特意赶到二公司真诚道谢与帮忙的工作人员合影留念。

        北京城建二公司认真落实市政府“接诉即办”的工作要求,秉承以职工群众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将职工合理诉求作为工作的“指挥棒”,着重解决职工群众关心的难事、愁事儿,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把“接诉即办”作为工作出发的着力点,快速提升为职工群众服务的“软实力”,建立全力推进、整体联动的行政保卫日常工作的新机制。

        女职工田丽萍所居住的石景山区五芳园22号楼为企业产权所属住宅院区,该楼大部分住户为1994年拆迁几处旧平房区所安置的职工住房,尚有46户居民未办理其不动产权证,已形成了历史遗留问题。

        自2012年起,女职工田丽萍多次来到二公司,向企业领导反映办房本的相关诉求。公司领导热情接待,不回避、不推拖、紧急召集人马快速成立了办理“专班”,按照相关政策,积极主动地为职工解决揪心事、烦心事儿。公司办理“专班”人员,多次查证核实,因五芳园22号楼大产权证未在其公司登记在册。经“专班”人员到石景山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因该楼区无大产权证原件,后续无法办理居民住户的不动产权证。补办“大证”必须取得相关房产的完税证明,需要向税务所报送大量公司前期改制时的备案资料及相关房产初值和现值的资产评估报告。并且,针对增值部分评估资产需要交纳相关房产所涉及的土地税、契税、印花税,评估难度极大,纳税金额涉及到百万元。

        根据石景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要求和职工住户的强烈诉求,“专班”人员东奔西跑,多次到石景山区房改办、区工商局、区第三税务所等部门实地咨询、报送材料,费心周折,做了大量的前期收集、整理、报送、补办房产资料的一系列工作。

        同时,“专班”人员随时向二公司党政领导反映办证解难的进展,公司党政领导更是把职工的合理诉求为己任,积极主动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协调沟通,如实反映公司改制实际情况及形成的历史原因和职工的切实要求。同时,多次主动上门解释安抚,到职工家中进行耐心的沟通,取得了职工住户们的理解。

        经过与相关多部门的协商、沟通,石景山区规划委根据实际情况,核实查证,同意报送所有房产资料,同时出具了遗失声明及查验证明文件。石景山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所有上报资料审核无误后,于日前完成了女职工田丽萍不动产权证的办理手续,喜领了盼望27年的不动产权证。目前,北京城建二公司“专班”人员正为该院尚未无房本的居民户办理不动产权证奔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