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我们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领导干部履职用权情况,是全面从严治党成效的具体体现,关乎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乎党的执政地位,关乎民族复兴伟业的胜利实现。国有企业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着眼全面从严治党新的战略部署,特别是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实际,传承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突出重点、抓住要点、破解难点,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职用权情况的监督,更好地在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一、坚持把领导干部履职用权情况作为重要监督任务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明确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珍惜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时刻想着为党分忧、为国奉献、为民造福。国有企业是国有经济最主要的实现形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依据相关法规制度,切实增强对领导干部履职用权情况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尤其要增强政治监督意识,聚焦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突出抓好五个方面的监督:

        (一)突出对党忠诚、忠实践行党的宗旨情况的监督

        看有没有坚定的政治信仰,是不是坚守马克思主义信念、坚守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有没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是不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没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是不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没有坚定的政治原则,是不是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突出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

        看有没有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存有学用脱节、学风不正等现象;有没有以党的理论和基本路线为根本遵循开展工作,是否存有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不够,不善于从政治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现象;有没有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是否存有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等“两面人”现象。

        (三)突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分管领域工作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

        看对新发展阶段有没有深刻的思想认识,是否存在不相适应的陈旧观念;对新发展理念有没有深刻的理解领悟,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构建新发展格局有没有清晰的工作思路,是否存在能力水平不高的问题。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推动广大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自觉把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作为“指挥棒”和“红绿灯”,对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认识和做法及时作出调整,切实做到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

        (四)突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纪国法情况的监督

        看有没有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对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认识清楚不清楚、落实得力不得力,是不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有没有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有没有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是否存有说一套、做一套,甚至带头搞腐败、带坏队伍、带坏风气的现象。

        (五)突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依法决策办事、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

        看有没有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存在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的“一言堂”现象;有没有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是否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高度自觉;有没有正确使用手中权力的顽强定力,是否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考验。通过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各级领导干部履职用权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

         二、坚持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作为重要监督对象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号召全党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坚持严的主基调,突出抓住“关键少数”,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党的建设各方面。《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明确指出:“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国有企业有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特点,决定了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风险和考验要多于其它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一)要压紧压实责任,督促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

        督促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形成领导班子成员齐心协力抓监督的浓厚氛围。督促党的工作部门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既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切实发挥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的示范引领作用。围绕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同级领导班子监督、下级领导班子监督,明确监督重点,压实监督责任,细化监督措施,形成具体明确、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努力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

        (二)要聚焦“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注重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坚持把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通过强化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纪检监察机构的专责监督、党员和群众的民主监督,切实以刚性制度管住“一把手”日常履职用权。有重点地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全面掌握“一把手”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及时发现履职用权出现的问题偏差。紧盯“一把手”是否履行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是否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是否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跟进监督、全程监督,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履职用权处处受监督。

        (三)要聚焦“一把手”,强化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

        督促党组织书记充分发挥“班长”作用,切实履行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责任。督促党组织严格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引导领导班子成员在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上严要求作表率,切实形成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的良好氛围。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注重加强请示报告,切实形成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的高度自觉。

         三、坚持把“微权力”运行使用作为重要监督关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明确提出:“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抓起。”从各级查处的各种腐败案件看,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一些企业领导干部发生重大违法案件,往往都是从“微权力”腐败开始的,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从小节到大错的演变过程。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必须立足于小、立足于早,通过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坚决堵住“微权力”腐败的关口。

        (一)要强化公开

        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正确行使手中权力,自觉做到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都不以权谋私。推行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权力清单制度,不断拓展权力公开运行的深度和广度。坚持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扩大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保证权力依规依纪依法正确行使。

        (二)要强化监督

        注重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必问责、违法必追究,保证权力真正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坚持抓早抓小、全员覆盖,不因权力微小忽略监督、不以信任代替监督。紧盯违规吃喝、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以及享乐奢靡及各类隐形变异等行为,发现问题严查快办。深入了解掌握领导干部日常的思想和行为表现,多听取干部职工的反映,多关注细微之处的变化,切实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坚持把党内监督、监察监督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上,敦促领导干部按本色做人、按纪法办事。

        (三)要强化用好监督执纪执法“四种形态”

        坚持从点滴抓起,从具体细节严起,让日常监督与领导干部如影随形、不留空当。坚持正风肃纪反腐一起抓,在严明纪律规矩上持续发力,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运用谈心谈话、函询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警示制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拖成大毛病。对顶风违纪违法、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坚决严肃惩治,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确保领导干部自觉做到公权为民、决不私用。

         四、坚持把一体推进“三不”作为重要监督理念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明确提出:“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依纪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必须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把发现问题与推动完善制度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把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之以恒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纠治“四风”,对各种问题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及时惩治党风党纪、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问题,始终强化监督执纪的震慑效应;持续有力释放全面从严治党强烈信号,使大家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让广大领导干部因惩戒震慑而“不敢腐”。

        (二)要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督促党组织和职能部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紧盯权力运行各个环节,抓住政策制定权、审批监管权等关键点,找准管理漏洞、找准制度空隙、找准责任缺位,从源头上消除权力滥用的空间;注重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大力推行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群众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推动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常态长效机制,通过有效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被腐蚀、被异化;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健全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等制度,切实让广大领导干部因制度完备而“不能腐”。

        (三)要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监督协助党组织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纪法学习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自觉用党中央要求“对标”、与革命英烈先进典型“对照”、拿党章党规“扫描”、用人民群众期待“透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结合本单位、本系统、本部门实际,扎实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从反面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始终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推进廉洁家风建设,切实让广大领导干部因觉悟提高而“不想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