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1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十大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是从去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处理的11万余案件中精心筛选,聚焦科技创新、服务业开放、数字经济等领域市场主体易发生的争议,涉及加班费、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认定、规章制度制定、竞业限制、“三期”女职工权益保护、解除劳动合同、解除聘用合同等类型,这也是本市第七次发布仲裁典型案例。

        加班倒休逾期将不予支付加班费?案例中,蔡某于2017年12月11日入职某影院技术服务公司,担任工程师。2019年12月6日,蔡某因个人原因离职。离职时,因2018年度累计有休息日加班70小时未调休,蔡某向影院技术服务公司提出要求支付上述70小时的休息日加班费。

        影院技术服务公司虽认可蔡某存在上述加班事实,但认为,根据其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手册》的规定,加班倒休周期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特殊情况可延长至次年3月31日,逾期未倒休,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公司将不予支付加班费,且蔡某入职时已在《人力资源管理手册》上签字表示认可,故不同意向蔡某支付上述加班费。

        双方就此发生争议,蔡某于2020年2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裁决支持蔡某的仲裁请求。

        仲裁委提示取得劳动报酬权是劳动者劳动权利的核心内容。加班费是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

        今年以来,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聚焦稳就业、保民生,坚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并重。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推进终局裁决、要素式办案,推广速裁工作模式,进一步提升案件处理效率;开展“护薪”行动,严格执行重大欠薪案件挂牌督办。同时,做好裁审衔接,与人民法院统一疑难问题法律适用标准;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或工作站作用,帮助困难群体维护合法权益。

        目前,本市已实现各区仲裁办案机构实体化建设全覆盖,仲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出台自贸区调解组织建设标准,推动在自贸区建成17家调解组织,促进矛盾纠纷就近就地化解;坚持示范引领,选树金牌调解组织,出台调解补贴政策,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切实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拦水坝”作用。今年1至10月,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2万件,其中仲裁结案率为93%,调解成功率为67%。